退换货规定:
☆ 如需退换货,请事先与甲方售后服务部联系,并将退换货数量、原因书面传真售后服务部。
电话:0531-88691896 传真:0531-88691900
受理时间: 9:00-17:00(周六、周日、节假日除外)
☆ 由于客户自身原因退换货时,由客户承担退回时的运费和再次发送时的运费。
☆ 因客户拒收,长期不提等原因导致产品退回时,由客户承担退回时的运费和再次发送时的运费。
☆ 已破包,受潮,污染,变质或提供特殊服务的产品(包括复合,专用产品)恕不退换,敬请谅解。
☆ 客户退回产品时请将增值税发票等相关票据一同退回,在退回过程中如发生产品或票据遗失,破损,误送等情况,本公司不承担责任,敬请谅解。
☆ 甲方在收到退换产品后需进行质量检验,经检验通过后即以原结算方式返还退货金额或配送更换后的产品。
退换货承诺:
☆ 甲方提供全球一贯的365天退换货服务。